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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9-11-20      来源:重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局        打印       分享到

一、土地执法监管面临的形势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以后,万州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明显提高,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二是经济发展与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未统一,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适应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客观上导致了部分土地“未批先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土地执法监察难度大,调查取证难。主要表现为土地执法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土地执法者处境尴尬,执法效果不理想。

 

二、探索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一)建立学习培训教育制度,增强干部群众执行土地管理法律的自觉性,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二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培养他们的守法习惯,提高他们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良好意识。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个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四是制定严密的教育培训计划。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普法学习范畴,切实做到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是加强职业素质培养。六是严格实行分级考核办法。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创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新机制。一是明确目标和责任。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巡查体系。四是加强对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察。五是聘请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六是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执法监察网络体系。

 

(三)建立批供管查制度,多渠道多环节监管用地行为。一是把好用地预审关、征地关、供地关,凡是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以及行业用地控制标准的一律不得供地。二是建立征、批、供、管一张表,对项目用地情况实行全程监管,避免土地闲置,违法用地查处,有效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

 

(四)建立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完善违法案件登记和统计工作。一是局监察科一名同志专职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登记和统计工作,重点掌握全区各时段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总量和分布特点,为领导决策和开展专项行为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将每月巡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以组为单位及时上报监察科登计造册。三是各镇(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每月底将辖区内动态巡查情况及处理情况上报局监察科。四是局监察科次月初按时将上月全区国土资源违法情况汇总上报局领导并报区政府。

 

(五)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因工作马虎、业务不熟、程序错乱造成错案引起当事人上诉,经查证属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纪律甚至法律责任。二是对在岗不守岗、不爱岗、出工不出力、不尽责,在位不作为等行为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案件办理的人员及时提出批评,定期谈话,了解思想动态,限期整改。三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法人员落实“五坚持、五严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六)建立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制度,激励执法人员工作热情。建立以队伍建设、巡查防范、案件查处、办案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核体系,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结,奖惩兑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激励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七)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切实加强部门协同执法力度。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工商、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制止违法行为。(督察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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